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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分工会宣传贯彻《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2018-11-07 10:42   审核人:

2018年11月6日下午,艺术学院分工会主席李秀霞副书记组织艺术学院分工会会员老师们学习《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学习宣传中,艺术学院分工会的会员老师们积极参与讨论,女职工们更加全面的了解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李书记结合实例、图片对《特别规定》进行了文件的宣读和讲解,《特别规定》的施行使得分工会的管理更加人性化,调动了女职工在教育建设中的积极性,增强了我院的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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