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学院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工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教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性组织,是党联系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是教职工利益的代表。工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按照《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会工作。
新乡学院工会现有正式会员1495人,设30个分会,其中21个教学分会、9个党政管理分会。设经审工作委员会和女工工作委员会。
新乡学院工会2007年在新乡师范高等专科、平原大学、新乡市教育学院三校合并基础上组建,2009年召开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工会认真履行四项基本职能,突出维护工作,把民主管理和加强自身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努力促进“依靠”方针的贯彻落实,配合学校中心,积极开展各项有益活动。
几年来,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校工会不断加强“教工之家”的建设,坚持开展各种文体活动,不断增强教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先后被省教育工会授予 “模范教工之家” “财务工作先进单位”和“工会帮扶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