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主席是主席的重要助手,一切工作向主席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协助主席做好工会工作,并抓好工会的常务工作。
二、负责组织工会全体同志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文件,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充分发挥工会作为党委联系教职工的桥梁纽带作用。
三、代表和维护教职工权益。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并反映教职工的合理要求,更好地为教职工谋利益。
四、协助主席组织实施工会各项工作的落实,组织制定工会的工作计划、召开工会办公会、工会各专门部、委员会会议,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推动工会工作。
五、组织好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分工协作及领导工会所属部门工作,发扬民主,搞好团结,同心协力,搞好工作。
六、领导女教职工委员会,做好女教职工的工作,贯彻女教职工的有关政策和条例,保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配合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七、主管财务工作,根据财务制度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主席及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会经费收支使用情况,抓好工会统计报表、文件、档案的整理工作。
八、协助主席组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检查大会决议、提案执行和落实情况,并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九、完成学校党委、上级工会及工会主席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