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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选树优秀工匠人才和“师带徒”标兵的通知
2022-09-26 11:40   审核人:

各分工会:

根据河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委员会《关于申报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选树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优秀工匠人才和“师带徒”标兵的通知》(豫教科文卫体工〔2022〕21号文件)要求,即日起我校开始申报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优秀工匠人才和“师带徒”标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选树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优秀工匠人才和“师带徒”标兵申报条件见附件1(豫教科文卫体工〔2022〕21号文件)。请符合条件的集体和个人按要求进行申报。

创新工作室分省级和校级两级申报。符合条件的集体可以申报校级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已获得校级命名的创新工作室可以直接申报省级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

二、申报程序、时间要求

1.分工会推荐。各分工会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每人只能申报一项),于10月6日前,向校工会递交审批表、汇总表、证明材料(材料数量及有关要求见附件1,各类表格见附件2),请按时报送至校工会办公室(新图书馆楼1126室)。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及公示。校工会对推荐候选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对推荐候选对象进行评审,评选出校级培养对象,并公示。

联系电话:3682716

电子邮箱:xxxyngw@126.com

校工会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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