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建设要求和《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实施意见》(豫卫疾[2017]35号),《河南省高校教职工心理健康关爱行动实施意见》和《河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心理健康关爱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我校开展心理健康关爱特殊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开展心理健康测评。我校将利用“河南省高校工会会员心理健康服务平台”为有需要的教职工进行免费心理健康测评,建立个人心理健康档案。请各位教职工使用手机微信扫码(下附)进入该平台后选择学校、所属工会(部门)名称,填写个人资料后开始检测(操作流程视频发布在校工会主席微信群)。为保护个人隐私,平台采用三级加密,所有的检测均为匿名,个人检测完毕后可立即查看、下载《个人心理健康评估报告》,除省属专家其他任何人无法查看其个人信息和报告。
2.心理咨询服务。个人可通过平台“我的”点击“心理咨询”申请一对一心理咨询,每人可享受五次免费专家心理咨询。
3.转介绍服务。由平台负责为有需求的教职工免费提供专业医院心理专家转介绍服务。
4.检测时间。请需要测评的教职工务必于11月18日24:00之前通过“河南省高校工会会员心理健康服务平台”进行心理测评。
心理健康涉及个人生活状态、工作效率和幸福指数,保持良好的心理健康状态是个人幸福生活和快乐工作的前提。校工会将在省教科文卫体工会的统一组织下,做好教职工心理健康关爱特殊行动,请各位教职工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参与。
附1
河南省高校工会会员心理健康服务平台
校工会
2024年10月30日